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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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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公布

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公布

中新网拉萨5月23日电(记者 江飞波)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huódòng)徽标已经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授权公告如下: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徽标是由五星红(hóng)旗(wǔxīnghóngqí)延展(yánzhǎn)出的(de)(de)飘带与格桑花瓣环构成的数字“60”造型。飘扬的五星红旗象征着繁荣昌盛的祖国母亲对西藏的关怀与呵护,使西藏在砥砺奋进的60年中绽放出灿烂的格桑花朵。西藏复兴号、现代化新农村、风力发电、雪山、藏羚羊等代表了(le)60年来(niánlái)西藏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1965-2025”代表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标识兼具(jiānjù)中华民族精神与西藏历史底蕴,整体色彩使用了国旗红,营造出喜庆(xǐqìng)、热烈、祥和的氛围。 图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zhōunián)庆祝(qìngzhù)活动徽标。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供图 1965年(nián)9月1日,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rénmín)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拉萨开幕。西藏自治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西藏自治区机关及其领导人,阿沛·阿旺晋美当选(dāngxuǎn)为自治区人民委员会主席,一大批翻身农奴担任了自治区各级政权机关的(de)领导职务(lǐngdǎozhíwù)。西藏自治区的成立,标志着西藏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开始全面实行(shíxíng)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此,西藏人民享有了自主管理本地区事务的权利,走上(zǒushàng)了发展进步的社会主义道路。 公告介绍,此(cǐ)徽标为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庆祝(qìngzhù)活动(huódòng)的唯一指定标识。使用管理范围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活动及其他有关活动;用于庆祝活动环境布置和(hé)制作(zhìzuò)请柬、证件、须知、签到簿等;用于制作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背景板、标牌、彩旗、遮阳伞、遮阳帽、手提袋、文化衫(wénhuàshān)等;用于新闻报道专题(zhuāntí)专栏、专题网页和制作特许产品、宣传品、宣传折页、宣传标语(biāoyǔ)、公益广告、招贴画等;用于制作庆祝活动即时贴、臂章等,供群众佩戴留念;用于发行公益性纪念邮票和邮封。 徽标使用(shǐyòng)管理要(yào)求,庆祝活动徽标使用应当严肃、庄重,不得任意修改、变形或(huò)变色,不能因放大(fàngdà)或缩小破坏(pòhuài)徽标的完整性;庆祝活动徽标不得用于商业广告、制作商标(shāngbiāo)或其他任何商业性用途,不得用于私人庆典等活动;以庆祝活动徽标为元素(yuánsù)制作的用品,要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主题密切相关,不得乱用、滥用;庆祝活动徽标使用要结合实际、因时因地而异,妥善把握与周边环境关系,注重整体(zhěngtǐ)效果,既要有利于营造浓厚社会氛围,也要注意不能破坏现有人文自然景观,确保与城乡环境面貌协调统一。 庆祝(qìngzhù)活动徽标所有权属于西藏自治区成立60周年(zhōunián)庆祝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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